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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储藏室面积减少一半,双培赔偿2018年1月20日,郭翔龙与开封碧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内容:郑开碧桂园28幢储藏室05号的地下储藏室,销售给郭翔龙,价格12664元,2020年1月30日交付给郭翔龙(疫情2020年2月1日开始),甲方违约逾期交付,万分之二违约金,超过90日另支付10%违约金。 储藏室建筑面积39.27平方米。合同总价125664元。单价3200米/元。交付建筑面积18.28平方米。相差20.99平方米,折价67168元。 依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icon�1��* �z 上一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